广西发布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 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
添加时间:2025-03-27
《标准》与全区统一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深度融合后,将探索建立■◆◆■“区内账户合并★★■■”的新模式,解决区内一人一户问题,流程更简便、效率更高★■■★。如某一区内企业员工因工作调动需将公积金账户信息及资金从A中心转到B中心,只要在线上申请后,新系统内部即可完成转移★◆■◆■,账户信息■■★■◆★、冻结状态、贷款记录等信息“全要素转移”■★★◆■◆,保持历史明细完整性和连贯性,且资金实时结算◆■★■◆◆,再也不用两地奔波。
截至2025年2月,广西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额达6678◆◆★◆■.96亿元,覆盖458◆■■★◆.09万缴存人。《标准》实施后,将有利于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扩大制度受益面。
《标准》将“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定义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并允许其按月、按季◆◆■★、按年灵活缴存。
同时,《标准》对业务存在风险实现“精准管控”,防控同步加强,从“人防”到“机防”■★★■■★,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针对骗提行为,要求公积金中心对存疑申请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同时设置逾期贷款■★“早预警”◆■■★■◆,连续逾期1—3期即列为“关注类”★◆★;逾期贷款催收方式灵活多样,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安全◆■■■★。(完)
中新网南宁3月25日电(余宴)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日消息,4月1日起,广西正式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过去,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覆盖传统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同胞、退役军人等常面临缴存难问题◆★。《标准》将“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定义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并允许其按月■★■◆■、按季、按年灵活缴存。
《标准》在保障民生急难需求方面,进一步支持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并将◆◆“医疗结算发票◆★◆★★◆”放宽为“治疗结算票据■◆”■★◆★■◆,一定程度上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此外,业务标准对港澳台同胞、永久居留外籍人员、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社区工作者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了明确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可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到安置地或缴存地账户◆★,实现转移接续前后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真正解决退役安置后的购房难题■■★■◆★。
《标准》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中增加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如缴存人家庭加装电梯分摊自付费用5万元,那么该缴存人家庭可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加梯支出。